8.文言字使用之误

任子昂 2017年03月11日 书林絮语 545次阅读 查看评论

书林絮语

8.文言字使用之误

各类书中语言错误繁杂,难以尽陈。这里,仅就文言字使用上常见问题略谈几点。

频见“熟谙”一词。其实,“谙”即熟悉之意,再加“熟”,就未免叠床架屋了。正确用法是:深谙、素谙、谙练、谙习等,如深谙古董,素谙书画,谙练兵法。

又常见“见诸于”“诉诸于”这类构词。这里,“诸”乃“之于”合音,再加“于”就画蛇添足了。正确表述是“见诸”“诉诸”,如见诸报端,诉诸法律。当然,把“诸”换成“之”,“见之于”“诉之于”,也未尝不可,但显然不如“诸”字来得简洁。

此类意重者甚多。如“堪”字本有可以之意,而“可堪称”,就明显为赘了。尚见“被堪称”,则不通,应去“被”。又如“未臻至”,“臻”即至意,“至”应删去。它如“不多赘述”“鲜少有人”,犯的是同类错误,“多”“少”意重,均应去掉。

也常见“被称之为”这样的结构。“之”为代词,“被称他(它)为”明显不通。应根据句意,删“之”或删“被”。如:它被称之为它被称为;因而被称之为因而称之为。

还常见“攸关我们利益”“攸关终身大事”这样的句子。“攸”当“所”讲,与“关”结合,构成名词性词组,释作“有关系的”,不能用作动词而带宾语。故只能用如利害攸关、成败攸关之类结构。

使用文言字词,简练风雅,为文增色。但要把握其意,方能准确使用。否则,反会弄巧成拙。


« 上一篇 下一篇 » 任子昂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! 标签:

相关日志:

说两句吧:

必填

选填

选填


老编:任子昂
网址:www.renziang.com
邮箱:rziang@163.com

开站日期:2016年10月1日
最近发表
网站分类
最新留言
    站点信息
    • 文章总数:13
    • 页面总数:1
    • 分类总数:2
    • 标签总数:0
    • 评论总数:0
    • 浏览总数:1282
    文章归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