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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辨“权力”与“权利”
2017年03月26日 书林絮语 552次阅读 查看评论
书林絮语
9.辨“权力”与“权利”
常见书中把权力与权利用错。至于二者的区别,那是政治学家和法学家研究的事,我只就文中如何使用谈点肤浅看法。先举一些错用之例。
该用权力的:⑴法院是有权利/⑵警察的权利/⑶中央银行业务权利/⑷权利下移/⑸限制社会经济权利。
该用权利的:⑹男女有平等的权力/⑺有权力选举/⑻争讼一方权力/⑼权力义务/⑽权力的保护。
从字面看,权力强调的是“力”,即支配力;权利侧重的是“利”,即利益,故也可视为权益。从属性看,权力归“公”,称公权力;权利属“私”,称私权利。掌握这两个尺度,大体即可分辨二者了。
法院是公职机关,警察是公职人员,执行的都是公务,故⑴⑵例都是公权力,只能施其力不可谋私利。中央银行是国家银行、政策银行,不以营利为目的,故⑶例亦为公权力。男女之权是人权,包含各种利益,是相对私人化的;选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,也属私权,牵系公民个人利益;而诉讼中当事人均主张自己的权益;故⑹⑺⑻例均属私权利。
权利之间是平等的,而权力是不平等的;权利只能平移(转让),可以上下移动的是权力,可知⑷例之错。与权利对应的是义务,与权力对应的是责任,⑼例之错在此。权力是为权利服务的,应对权力加以限制,而对权利给予保护,⑸⑽两例搞颠倒了。
当然,实际语境千差万别,具体情况还应具体分析。
由为文想到社会。手中握有大小权力的“公仆”,应严格区分权力与权利,不能混淆,切不可视权力为权利,只想着“升官发财”“封妻荫子”,那就会变公为私、假公济私、以权谋私,以至走上贪腐的不归路。
而作为平民百姓,则要增强权利意识,积极主张并行使自己的权利(如选举权、监督权等),以权利制约权力,从而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(如生存权、发展权等)。权力属于人民,是对理想的追求。权利只有在和权力的不断博弈中,社会才能和谐、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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